
——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日讯 (记者陈果静)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落地。新规影响广泛,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等多类机构近百万亿元资金,更关乎老百姓的“钱袋子”。资管行业的风险何在?新规落地究竟有何影响?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
同一时期,支付宝更倾向于拓展线下商家通过安装POS终端完成支付场景,而不是依靠二维码获取线下入口。但是,扫码支付的门槛和成本大大低于POS支付,对于小商户而言,明显前者的吸引力更高。在这一举动上,支付宝的动作就迟缓的多。直到2017年,支付宝才开始针对中小商户大力推广“收钱码”,延缓了微信支付在线下支付领域的咄咄逼人之势。
三、预付费培训乱象如何整治要维护培训市场正常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亟需针对各类培训机构的乱象进行整改,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上海市政府2019年12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和《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作为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意见》和《监管办法》确定了多项治理举措。
1999年,国内移动支付的鼻祖中国移动与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在广东尝试部分移动支付业务,这就是国内对移动支付最早的尝试。这一年,电子商务在国内第一次出现,8848、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购物网站开通。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场景在国内有了雏形。2002年时,中国移动开始在广州小额移动支付的试点,银行也与手机绑定开始支付合作。然而,受限于硬件设备尚未普及、支付操作繁琐、网络购物尚未取得人们的信任而缺乏应用场景等原因,中国移动的尝试并没有得到大规模的推广,整体而言,移动支付发展较慢。
“高科技公司”的合理估值如何确定,特别是尚未盈利时?海通策略荀玉根表示,未盈利、缺乏正现金流、历史较短、可比公司少等,使得传统估值方法失效,宜依据企业发展阶段及财务数据质量。以互联网公司为例,其创始期最重要的驱动因素是用户规模,投资者更关注用户数、市场空间、流量等非财务指标。其次,当互联网公司获得收入后,围绕营收概念等财务估值方法具备实践可能,在企业成长期后期及成熟期有了质量较高的盈利数据,如业绩增速、回报率、净利润等,PE、PEG、DCF等估值方法优势显现。
那时候,移动互联网还不像今天如此普及,覆盖率仅仅只有2亿人,国内用户的移动支付习惯还没有被培养起来。同时,网络支付、手机支付、NFC支付、短信支付等各种各样的支付方式并存。在支付宝发展的同时,拥有国资背景的中国银联、中国移动亦早早开始了移动支付领域的布局。2005年,成立刚满三年的中国银联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项目组,主要负责跟踪、研究NFC的发展。次年,银联推出了一项基于金融IC卡芯片的移动支付方案。同时,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移动运营商在当时也有自己主导开发的移动支付产品方案。2009年前后,中国移动和银联相继在一些省市内开展移动支付业务试点。更是早在2010年,就洞察到了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运营、推广。相对于第三方支付而言,中国移动具有先发优势,有曾辉煌一时的“移动梦网”业务,以及垄断的支付通道。可惜的是,那时中国移动再推广移动支付的时候,不太熟悉移动互联网的打法。例如,《华夏时报》文章中提到的手机通宝业务,这是一个能在PC端、移动端“通行认证”,绑定多账户“支付宝”的电子商务应用。